8月12日江苏省应急治理厅办公室颁布关于印发《化工(;罚┢笠党<踩患警示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领导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扎实发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可操作性,推动企业自动落实安全出产主体责任,有效防备和化解安全风险,江苏省厅当真梳理近两年来深度查抄领导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以下简称《警示清单》)。《警示清单》共244条,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86条,物的不安全状态102条和治理缺点56条,是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要掌管人、各层级治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时时性、沉复性产生的不切合安全出产要求的问题,是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日常安全出产工作中必须不容或预防产生的事项,是《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出产深度查抄领导表》的补充。各地要立即将《警示清单》通报至有关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督促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当真进建,结合企业安全治理现实,进一步补充美满《警示清单》,并逐项逐条发展自查自改,持续使用《警示清单》规范和加强安全出产治理,严防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出产安全变乱产生。
附件: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86条)
(一)劳动纪律(7条)
1. 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2. 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3. 未经核准私下顶岗、换岗。
4. 上班迟到、早退,未按划定推广告假手续。
5. 未按划定着装和佩带安全帽进入出产、施工现场。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
6. 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7. 重要掌管人持久脱岗不履职。
(二)工艺纪律(17条)
8. 未按划定要求进行巡回查抄,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实时汇报和处置。
9. 未按划定要求填写操作纪录和交代班纪录,交代班人员未署名。
10. 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实时措置和纪录。
11. 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明显或不熟悉工艺节造指标和操作规程。
12. 改进工艺或操作法式,未进行安全评估。
13. 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14. 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映釜、容器盖子。
15. 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进行工艺操作。
16. 选取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路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风险。
17. 离心理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ご胧。
18. 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实时汇报,擅自调换操作。
19. 表来人员包办本岗位人员操作。
20. 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
21. 取样结束未实时关关取样阀。
22. 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脱离现场。
23. 未经许可擅自批改DCS系统、安全仪表系统中有关工艺指标、报警和联锁参数。
24. 启动皮带输送机前,没有查抄确认、没有启动忠告铃。
(三)其他纪律(26条)
25. 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26. 在易燃易爆区域用玄色金属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27. 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
28. 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警声光报警系统和安全联锁系统。
29. 擅自关关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关各类报警声音。
30. 梗塞消防通路及轻易挪用或败坏消防设施。
31. 未按划定查抄守护应急防护设施、器材。
32. 不能正确纯熟使用应急防护设备、器材。
33. 不佩带专用防护用品(具)从事有毒、有害、侵蚀等介质和窒息环境下的危险作业。
34. 不按划定静电接地进行危险化学品车(船)装卸作业。
35. 动弹设备未;⒋缟璞肝赐5缃屑煳。
36. 车辆进入出产区域未装置阻火器或车辆进入出产区域超速行驶。
37. 治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38. 未为从业人员建设合用有效的个别防护用品。
39. 现场未设置或者短缺不容、忠告、指令、提醒等安全标志。
40. 无故不参与安全培训、班组安全活动。
41. 未按划定要求参与或组织发展安全查抄。
42. 设备、工艺调换后,没有实时订正造度、规程。
43. 未按国度尺度分分辨类贮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种类贮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44. 危险化学品灌装时超过鉴定装载量。
45. 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前,车轮未固定,车钥匙未交岗位人员生活。
46. 液化石油气、液氨或液氯等的实瓶露天堆放。
47. 危险化学品仓库物品存放时,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垛距“五距”不切合要求。
48.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低于72学时。
49.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承包商员工入厂安全教育考试卷未批改或批改不当真,轻易给分。
50. 未按划定参与“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或未经岗位技术培训查核合格。
(四)特殊作业(36条)
51. 未按划定办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许可证。
52.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前未发展风险鉴别。
53. 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出缺漏项,超过划定有效期,签批人不切合要求,签批功夫未填写到分钟,提前审批作业许可证。
54.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位与出产系统选取关关阀门执行隔离、断绝,未采取加装盲板或断开一段管路的隔离措施。
55. 未进行动火安全分析或分析了局不合格进行作业。
5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浓度。
57. 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中断作业超过1幼时后未沉新进行安全分析。
58. 采样分析部位与动火作业部位不一致,采样检测点没有代表性。
59. 受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或采取硬隔离措施。
60. 统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一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未按划定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61.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未确认落实或安全措施由统一人确认具名。
62.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未设专人监护。
63. 一级、特级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票一录像”。
64. 动火人未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
65. 降级办理或签批动火安全作业证。
66. 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点(处)一证一人”,未经许可,擅自调换作业领域。
67.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未进行落成验收具名。
68.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上填写的作业人员与现场现实作业人员不一致。
69. 氧气、乙炔气瓶无防震圈、瓶帽等安全附件,乙炔气瓶未装置回火器。氧气、乙炔气管路老化、皲裂。
70.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大于36V,在湿润容器、狭幼容器内作业电压大于12V。
71. 在受限空间内进行排除和检建时,没有垂危逃生设施或措施。
72. 釜内检建时,没有堵截电源并拴挂“有人检建、不容合闸”的警示牌。
73.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未做到“高挂低用”。
74. 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脚手板未绑扎牢固。
75. 高处作业投掷资料、工具及其他杂物。
76. 擅自拆改脚手架、钢格板、护栏、盖板、防护网等防护设施。
77. 使用未装置漏电;て髯爸玫牡缙璞浮⒌缍ぞ。
78. 火警爆炸危险场所未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
79. 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专用防护用具进行电气操作和作业。
80. 现场一时用电配电盘、箱没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没有防雨措施,盘、箱、门不能可靠关关或未上锁。
81. 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用具未逐个配置漏电;て骱偷缭纯,做到“一机一闸一;ぁ。
82. 起沉机械吊钩短缺防钢丝绳脱落装置。
83. 起沉吊装作业存在违反“十不吊”的行为。
84. 利用管路、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
85. 吊装现场未设置安全借鉴标志或拉设借鉴绳,没有专人监护。
86. 施工、检建工机具存在缺点或隐患,未粘贴查抄合格证。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108条)
(一)工艺专业(27条)
87. 温度、压力、液位等超节造指标运行。
88. 设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值、联锁值等不切合工艺节造要求。
89. 内浮顶罐低液位报警或联锁设定值低于浮盘支持的高度,存在浮盘落底的风险。
90. 沉大危险源未建设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不具备信息远传、陆续纪录、变乱预警、信息存储等职能。信息贮存功夫少于1个月。
91. 反映设备、储罐等未按划定要求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现场批示。
92. 垂危堵截设施的旁路没有采取管控措施,垂危堵截设施未投用或使用旁路。
93. 统一可燃液体储罐未建设两种分歧类此外液位检测仪表。
94. 涉及沉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节造,系统未实现垂危停车职能,设备的自动化节造系统、垂危停车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
95. 分歧的工艺尾气或物料排入统一尾气网络或处置系统,未进行风险分析。
96. 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的,未经安全论证合格。
97. 使用裁减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98. 装置可能引动怒警、爆炸等严沉变乱的部位未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99. 在非正常前提下,可能超压的设备或管路未设置靠得住的安全泄压措施或安全泄压设施不无缺。
100. 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未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路未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路未充氮。
101. 氨的安全阀排放气未经安全处置直接放空。
102. 火炬系统的能力不能满足装置变乱状态下的安全泄放,未设置长明灯,没有靠得住的点火系统及燃料气源,未设置靠得住的防回火设施,火炬气的分液、排凝不切合要求。
103. 操作室没有工艺卡片或工艺卡片未定期订正。
104.安全联锁不无缺或未正常投用。
105. 摘除联锁没有审批手续,摘除期间未采取安全措施。
106. 因物料爆聚、分化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动怒警、爆炸的反映设备未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氐拇刮6陆亟仙枋。
107. 有氮气;ど枋┑拇⒐,氮封系统不无缺或未投用,没有变乱泄压设备。
108. 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设置防泄漏注水措施,注水压力、注水方式不切合要求。
109. 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含氧气或卤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可燃气体、毒性为极端和高度风险的可燃气体、惰性气体、酸性气体及其他侵蚀性气体未设独立的排放系统或处理排放系统。
110. 液化烃、液氨等储罐的贮存系数超过0.9。
111. 出产或贮存不不变的烯烃、二烯烃等物质时未采取预防出产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
112. 用易产生静电的塑料管路输送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及物料。
113. 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未发放到岗位。
(二)设备专业(37条)
114. 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安全阀、爆破片等手阀未?⑶Ψ。
115.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路的安全附件(含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安全阀、爆破片)不齐全、无缺、未定期校验、未在有效期内。
116. 压力容器、压力管路的本体、基础、紧固件、表观、静电接地等不无缺。
117. 泄爆泄压装置、设施的出口朝向人员易达到的地位。涉及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安全阀、爆破片出口设在室内。
118. 可燃气体直接向大气排放的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不切合规范要求。
119.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未衔接至合适的设施或系统。
120. 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使用皮带传动。
121. 动弹设备的动弹部位没有靠得住的安全防护装置。
122. 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未采取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
123. 机泵光滑不切合“五定”、“三级过滤”要求,油视镜有渗油景象,油位线不明显、油杯缺油。
124. 出产装置、贮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景象。
125. 未按国度尺度划定设置泄漏物料网络装置和对泄漏物料进行妥善措置。
126. 沉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未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127. 罐区、出产装置、构筑物等防雷、防静电接地不切合要求,防雷、防静电接地未进行定期检测。
128. 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没有留有足够的安全通路和工作空间,或堆放易燃、易爆和侵蚀性物品。
129. 火警爆炸危险区域内电缆未采取阻燃措施,电缆沟防窜油汽、防侵蚀、防水措施不落实。
130. 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节管路充装系统。
131. 可燃资料仓库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在仓库内。
132. 两端阀门关关且因表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管路未采取泄压安全措施。
133. 储罐的进出管路未选取柔性衔接。罐区防火堤有孔洞。
134. 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固定螺栓未全数上齐。
135. 有可燃液体设备的多层构筑物或构筑物的楼板未采取预防可燃液体泄漏至基层的措施。
136. 散发比空气沉的甲类气体、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封关厂房未选取不产生火花的地面。
137. 散发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场所未采取预防粉尘、纤维扩散、飞腾和积累的措施。
138. 甲、乙、丙类液体仓库未设置预防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产生点火爆炸的物品仓库未采取预防水浸渍的措施。
139. 操作室、节造室、厂房、仓库等构筑物安全分散门未朝表开启。
140. 设备、管路高温表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
141. 管路物料及流向、标识不清。
142. 设备、容器等未有效固定,直接浮放在地面上。
143. 带式输送机未设置垂危拉绳;枋。
144. 电气线路的电缆或钢管在穿过墙或楼板处的孔洞,未选取非点火性资料封堵。
145. 盛装甲、乙类液体的容器放在室表时未设防晒降温设施。
146. 操作、巡检等平台、护栏、楼梯蹬仔缺损或侵蚀严沉。
147. 化工出产装置未按国度尺度要求设置双沉电源供电。
148. 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度尺度装置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49. 电气设备未落实防漏电触电的安全措施,接地线敷设不规范。
150. 配电室未落实防幼动物进入的措施。
(三)仪表专业(23条)
151. 涉及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场所未按国度尺度装置泄漏检测报警仪。
152. 未假造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检测点散布图。
153.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未按划定周期进行校准和检定。
154.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一级、二级报警值设定谬误。
155.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不拥有当场声光报警职能。
156. 固定式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测报警信号没有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节造室、现场操作室。
157.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未设置UPS电源。
158. 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仪表线路的防爆等级不满足区域防爆要求。
159. 机柜间防幼动物、防静电、防尘及电缆进出口防水措施不落实。
160. 联锁系统设备、开关、端子排的标识不齐全、正确、清澈。
161. 垂危停车按钮没有防误碰防护措施。
162.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传感器探头不无缺;声光报警不正常,故障报警不无缺。
163. 安全仪表系统的现场检测元件、执行元件没有联锁标志警示牌。
164. 仪表系统守护、防冻、防凝、防水措施不落实,仪表不无缺。
165. 放射性仪阐发场未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
166.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沉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建设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
167. 垂危堵截阀为非故障-安全型。
168. 组成一级、二级沉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垂危堵截职能或垂危堵截设施未处于投用状态。
169. 自动化节造、安全仪表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70. 气柜未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及进出管路自动联锁堵截装置。
171. 全压力式液氨储罐未设置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低温液氨储罐未设置温度批示仪。
172. 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汽车装卸车鹤位10m以表的装卸管路上未设置便于操作的垂危堵截阀。
173. 现场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等未标注高低限。玻璃管液位计没有防护措施。
(四)设计专业(15条)
174. 地域架空电力线路与出产区距离不切合国度尺度要求。
175. 涉及光气、氯气、硫化氢气体管路穿越除厂区(蕴含化工园区、工业园区)表的公共区域。
176. 甲、乙类火警危险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
177. 甲、乙类仓库与办公室、休息室贴邻,或库内设有办公室、休息室等。
178. 火警危险性类别分歧的储罐设在统一罐组,常压储罐与压力储罐安插在统一罐组。
179. 节造室或机柜间面向拥有火警、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度尺度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180. 涉及“两沉点一沉大”的出产装置、贮存设施表部安全防护距离不切合国度尺度要求。
181. 企业出产及贮存设施总平面安插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
182. 企业设施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
183. 气柜没有安插在人员集中场所、明火或散发火花地址的整年最幼频率风向的优势侧。
184. 出产、经营、贮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蹬纂员工宿舍在统一座构筑物内,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切合要求。
185. 未经正规设计或推广调换法式轻易增长设备、设施、建构筑物。
186. 未按规范要求对承沉钢结构采取耐火;ご胧。
187. 安插在爆炸危险区的在线分析仪表间设备为非防爆型时,在线分析仪表间未采取正压透风。
188. 罐组的专用泵区未安插在防火堤表。
三、治理缺点(58条)
(一)合法合规性(19条)
189. 危险化学品出产企业未获得安全出产许可证。安全出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内,许可领域与企业近况不一致。
190. 未获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内容与企业近况不一致。
191. 未按划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92. 未按划定每3年由切合国度划定资质的评价单元进行安全评价。
193. 危险化学品沉大危险源未按划定评估、建档、登记。
194. 未依照国度划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出产用度。
195. 应急接济预案未报应急治理部门登记。
196. 易造毒化学品未获得合法资质或登记证明。
197. 重要掌管人、安全治理人员未经依法培训合格。
198. 未按划定设置安全出产治理机构,专职安全出产治理人员数量不切合要求。
199. 未建设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总监从事安全出产治理工作。
200. 新建、改建、扩建出产、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含长输管路)未通过安全审查进行建设。
201. 在用或新增压力容器未在划定的期限内获得使用证。
202.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03. 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厂(。┠诨盗炯菔蝗嗽薄⒌绻ぁ⒌缙傅茸饕等嗽蔽椿竦锰刂肿饕挡僮髯矢裰。
204. 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证、危险品准运证、危险品押运证失效。
205. 未按划定假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未在包装上粘贴、悬挂与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标签。
206. 未按导则要求假造出产安全变乱应急预案。
208. 工艺、设备等调换未进行风险评估和推广调换法式。
208. 化工企业重要掌管人不拥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造度、规程(16条)
209. 未造订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
210. 操作规程的假造及内容不切合《化工企业工艺安全治理执行导则》的要求。
211. 装置开歇工未假造开歇工规划。
212. 试出产规划未组织专家审查,试出产前未组织安全出产前提查抄确认。
213.未成立设备检维建、巡回查抄、防腐保温、设备光滑等设备治理造度 。
214. 未造订仪表自动化节造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安全治理造度。
215. 未成立与岗位匹配的全员安全出产责任造,重要掌管人的安全出产责任造不切合法定职责要求。
216. 未造订执行隐患排查治理造度。
217. 未造订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治理造度。
218. 未造订执行危险化学品沉大危险源安全治理造度。
219. 未造订执行调换治理造度。
220. 未造订执行变乱(未遂变乱)治理造度。
221. 未造订执行承包商安全治理造度。
222. 剧毒化学品、易造爆化学品未成立“双人验收、双人生活、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五双”造度。
223. 未成立执行辅导干部带班值班造度。
224. 造度、规程不切现实,没有可操作性。
(三)风险评估与隐患治理(8条)
225. 未定期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成分鉴别微风险评估,未成立风险清单和尝试风险分级治理。
226. 重要掌管人未每天尝试风险研判和承诺布告。
227.未按划定要求发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HAZOP分析提出的对策建议未落实整改。
228.安全仪表系统未进行安全齐全性等级评估,评估提出的建议措施未落实整改。
229.精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发展反映安全风险评估。
230.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出产工艺未经幼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出产;国内初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按划定进行安全靠得住性论证。
231.工艺技术起源不成靠,没有合规的技术让渡合同或安全靠得住性论证。
232.隐患整改未落实“五定”要求,未做到关环治理。
(四)打算与台账(12条)
233. 未造订执行年度安全出产教育培训打算。
234. 未造订执行年杜爪急预案演练打算。
235. 未造订执行年度设备检维建打算。
236. 未造订执行年度压力容器、压力管路检验打算。
237. 未成立安全出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238. 未成立班组安全活动纪录。
239. 未成立压力容器、压力管路台账和技术档案。
240. 未成立安全附件台账、爆破片更换纪录。
241. 未成立仪表自动化节造系统、安全仪表系统有关安全联锁治理台账。
242. 危险化学品仓库未成立出入库登记台账,账物不符。
243. 未与承包商签定安全出产治理和谈。
244. 未成立承包商安全治理档案和年度评价纪录。
起源:江苏省应急治理厅、中国安全出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