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沉大改观清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出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治理,推动排污许可造度执行,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ぶ卫硖趵酚泄鼗,依照《关于印发环评治理中部门行业建设项目沉大改观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造杜纂排污许可造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要求,结合分歧业业环境影响特点,我部造订了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沉大改观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循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定见建议,能够书面大局反馈我部,我部将当令对清单进行调整、美满。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淀粉建设项目沉大改观清单
(试 行)
合用于淀粉及淀粉制品造作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治理。
规模:
1.淀粉或淀粉制品出产能力增长30%及以上。
建设地址:
2.项目沉新选址;在原厂址左近调整(蕴含总平面安插变动)导致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新增环境敏感点。
出产工艺:
3.原料调换导致新增传染物项目或排放量增长。
4.因辅料或产品扭转新增工艺设备或调换出产工艺,并导致新增传染物项目或传染物排放量增长。
5.因燃料变动,导致新增传染物项目或传染物排放量增长。
环境;ご胧
6.废水、废气处置工艺或处置规模变动,导致新增传染物项目或传染物排放量增长(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之表)。
7.HJ 860.2划定的重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
8.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去向改为农田灌溉或地皮利用,或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直接排放口地位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沉。
9.固体废料种类或产生量增长且自行措置能力不及,或固体废料措置方式由表委改为自行措置,或自行措置方式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沉。
水处置建设项目沉大改观清单
(试 行)
合用于工业废水集中处置厂以及日处置规模500吨及以上的城乡污水处置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治理。
规模:
1.污水设计日处置能力增长30%及以上。
建设地址:
2.项目沉新选址;在原厂址左近调整(蕴含总平面安插变动)导致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新增环境敏感点。
出产工艺:
3.废水处置工艺变动或进水水质、水量变动,导致传染物项目或传染物排放量增长。
环境;ご胧
4.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直接排放口地位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沉。
5.废气处置设施变动导致传染物排放量增长(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之表);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
6.污泥产生量增长且自行措置能力不及,或污泥措置方式由表委改为自行措置,或自行措置方式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沉。
肥料造作建设项目沉大改观清单
(试 行)
合用于磷肥、钾肥、复混肥(复岳阳)、有机肥和微生物肥造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治理,氮肥造作执行化肥(氮肥)建设项目沉大改观清单有关划定。
规模:
1.磷酸(湿法)、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过磷酸钙、沉过磷酸钙、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等重要磷肥产品出产能力增长10%及以上。
2.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硫酸钾镁肥等重要钾肥产品出产能力增长30%及以上。
3.化学步骤出产的复混肥(复岳阳)产品总出产能力增长30%及以上,或物理掺混法出产的复混肥(复岳阳)产品总出产能力增长50%及以上。
4.有机肥和微生物肥料总出产能力增长30%及以上,或单一种类出产能力增长50%及以上。
建设地址:
5.项目(含配套固体废料渣。┏列卵≈;在原厂址左近调整(蕴含总平面安插变动)导致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新增环境敏感点。
出产工艺:
6.新增肥料产品种类,导致新增传染物项目或传染物排放量增长。
7.磷酸(湿法)出产工艺由半水-二水法或二水-半水法变为二水法。
8.复混肥(复岳阳)出产工艺由物理掺混步骤(团粒型、熔体型、掺混型)变为化学步骤(料浆法)。
9.重要出产单元工艺产生变动,或原辅资料、燃料产生变动(燃料由煤改为天然气之表),并导致新增传染物项目或传染物排放量增长。
环境;ご胧
10.废水、废气处置工艺或处置规模变动,导致新增传染物项目或传染物排放量增长(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之表)。
11.锅炉烟囱或重要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
12.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直接排放口地位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沉。
13.固体废料种类或产生量增长且自行措置能力不及,或固体废料措置方式由表委改为自行措置,或自行措置方式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沉。
14.风险防备措施变动导致环境风险增大。
镁、钛冶炼建设项目沉大改观清单
(试 行)
合用于以白云石为原料出产金属镁、以氯化镁为原料出产电解镁、以钛精矿或高钛渣(金红石)或四氯化钛为原料出产海绵钛(蕴含以高钛渣、四氯化钛、海绵钛等为最终产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治理。
规模:
1.镁冶炼出产能力增长10%及以上。
2.海绵钛(蕴含以高钛渣、四氯化钛、海绵钛等为最终产品)出产能力增长20%及以上。
建设地址:
3.项目(含配套固体废料渣。┏列卵≈;在原厂址左近调整(蕴含总平面安插变动)导致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新增环境敏感点。
出产工艺:
4.白云石煅烧窑炉、还原炉和精辟炉,钛渣电炉、海绵钛氯化炉、镁电解槽等炉(槽)型、规格及数量变动,或重要原辅料的种类、数量变动,导致新增传染物项目或传染物排放量增长。
5.燃料(种类或性质)变动或燃料由表供变为自产,导致新增传染物项目或传染物排放量增长。
环境;ご胧
6.废气、废水处置工艺或处置规模变动,导致新增传染物项目或传染物排放量增长(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之表)。
7.HJ 933、HJ 935划定的重要排放口及海绵钛氯化炉、镁电解槽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
8.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地位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沉。
9.固体废料种类或产生量增长且自行措置能力不及,或固体废料措置方式由表委改为自行措置,或自行措置方式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沉。
镍、钴、锡、锑、汞冶炼建设项目沉大改观清单
(试 行)
合用于出产镍、钴、锡、锑、汞金属的冶炼(含再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治理。
规模:
1.镍、钴、锡、锑原生冶炼出产能力增长20%及以上。
2.含镍、钴、锡、锑等金属废料措置能力增长20%及以上。
3.汞冶炼出产能力增长。
建设地址:
4.项目(含配套固体废料渣。┏列卵≈;在原厂址左近调整(蕴含总平面安插变动)导致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新增环境敏感点。
出产工艺:
5.冶炼工艺或造酸工艺变动,HJ 931、HJ 934、HJ 936、HJ 937、HJ 938划定的重要排放口对应的冶炼炉窑炉型、规格及数量变动,或重要原辅料、燃料的种类、数量变动,导致新增传染物项目或传染物排放量增长。
环境;ご胧
6.废气、废水处置工艺或处置规模变动,导致新增传染物项目或传染物排放量增长(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之表)。
7.HJ 931、HJ 934、HJ 936、HJ 937、HJ 938划定的重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
8.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地位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沉。
9.固体废料种类或产生量增长且自行措置能力不及,或固体废料措置方式由表委改为自行措置,或自行措置方式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沉。
起源: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实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