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度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当真贯彻落实《通知》心灵,结合本地域现实情况,加强辅导,全面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监管,宽泛深刻发展宣布道育,全面彻底排查火警等变乱隐患,确保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和消防安全。
同时,要依照《国度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近期四起沉大变乱情况的传递》(安监总明电〔2013〕2号)要求,当真汲取河南省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烟花爆竹爆炸变乱教训,结合我省在发展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查抄工作,加大监督查抄力度,持续维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端庄查处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犯法违法行为,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变乱的产生。
要依照《辽宁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除火患、保安然”冬春专项行动规划>的通知》(辽消安〔2012〕24号)要求,结合本地域现实,发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元、“七幼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火警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节日活动场所、公共文艺演出及贸易促销等大型人民性活动进行场所监督查抄,严格依法督促整改火警隐患,严格依法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坚定遏造沉大火警变乱产生。
请迅速将《通知》心灵通报至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及有关企事业单元。
辽宁省公安厅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