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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国度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手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治理的通知》,文件中明确划定:涉及“两沉点一沉大”和初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发展HAZOP分析。
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30×104t/a环烷基馏分油加氢装置及配套工程属于涉及“两沉点一沉大”的建设项目,现处于基础设计阶段,故委托CQ9电子对其进行HAZOP分析。
接受到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后,CQ9电子即着手于前期筹备工作,并于 2015 年7月6日至15日在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就其30×104t/a环烷基馏分油加氢装置及配套工程发展了为期10d的HAZOP分析会议。
本次HAZOP分析团队由CQ9电子HAZOP专业评价人员、中国寰球工程公司辽宁分公司的设计人员、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人员以及其30×104t/a环烷基馏分油加氢装置及配套工程的运行治理人员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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